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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女方是否有分割权?

时间:2025-02-23|栏目:宁波鄞州区刑事律师|
法律分析: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房如何分割,应视具体情形而定。如果婚前房产为一方当事人婚前个人财产,那么拆迁房一般情形下视为个人财产,不作分割。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,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,被拆迁房的差价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协议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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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如下:1、如果拆迁是在一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进行的,而且这套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话,在离婚的时候,另一方就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拆迁房。2、如果另一方想要争取拆迁房的适当补偿的话,可以通过列举证据证明自己对老宅的建造、翻建、扩建等维护行为,做出了一定的贡献。在这种情况下,就可以主张分割拆迁的的房产,或者房屋拆迁后得来的拆迁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、变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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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拆迁房的分割,如果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,则平均分割,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,则归个人所有,另一方无权分割,如果拆迁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,但另一方也有一定的财产份额,则需要对另一方适当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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